全省首先!漳州市出台住所公积金方针新政!
时间: 2025-08-11 07:43:22 | 作者: 住宅电梯
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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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住所公积金的住所保证效果,支撑我市住所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推行绿色建材运用,我市立异推出两大惠民行动,从寓居安全与环保质量双维度发力,实在提高市民寓居幸福感。
一是在全省首先出台老旧电梯更新提取方针。员工家庭在施行住所电梯更新时,可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分管费用,有用缓解居民金钱上的压力,推进住所设备安全晋级。
二是在全省首先出台支撑“绿色建材”住所借款方针。对契合绿色建材使用推行的新建产品住所,买房的人可享受公积金借款额度上浮20%,下降员工置业本钱,推进建筑行业绿色转型,打造宜居低碳家乡。
1.家庭住所为自有产权;2.该套住所电梯归入本市超长时刻特别国债支撑的住所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3.电梯更新已检验合格。
公积金提取总额≤电梯更新分摊的自筹建造资金,详细核算方法为:自筹建造资金 = 总费用 - 政府补助 - 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不含电梯运转资金、保护保养和年检费用)。
须在电梯更新检验合格后一年内请求,产权人自己及其爱人在契合本市住所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下,可请求提取一次住所公积金。
员工购买我市新建产品住所,若该住所地点的项目楼栋经属地住建部分承认契合绿色建材使用推行要求的,则适用该优惠方针。
在其他借款条件契合的情况下,其住所公积金个人住所借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上浮后不超越住所公积金最高借款额度。
方针履行期限为经属地住建部分承认契合使用绿色建材推行之日起一年内,以购买申报期限内项目楼栋的产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刻为准。